2020年深圳收债公司案情:没有欠款借条,可以委托深圳收债公司讨要吗?
陈先生与朱小姐系朋友关系。2016年9月,陈先生通过其名下的银行账户向朱小姐转帐人民币20万元。转账是未注明汇款用途。双方也未有借条。后朱小姐一直没有还钱。
法院审理:
以上案件,争议焦点在于双方之间是否存在不当得利。法院审理过程中,双方均确认陈先生向朱小姐转账人民币20万元,但双方对于该转帐款人民币20万元的用途说法不一。
深圳要债公司王总分析:
《民法通则》第九十二条规定:“不当得利:没有合法根据, 取得不当利益, 造成他人损失的,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。”因此,此类不当得利纠纷案件,陈先生作为不当得利请求权人,应当对给付的原因负有举证责任。陈先生作为完全民事行为主体,其给付数额、给付对象明确、具体,其主张自己所为之给付行为无法律上的原因,只能由其自行承担举证责任。如果举证不能,则要承担法律上的不利后果。
深圳要债公司王总建议:
任何给付行为,一定要将其前后因果关系以有效证据形式固定下来,深圳收债公司服务包括:
合同纠纷,债务纠纷,深圳追债公司服务:1、各类合同起草修改服务;2、合同纠纷利弊分析;3、发送律师函固定证据;4、提起诉讼;5、申请对对方的财产冻结保全。
合同类型有:买卖合同,赠与合同,借款合同,租赁合同,融资租赁合同,承揽合同,建设工程合同,运输合同,技术合同,保管合同,仓储合同,委托合同,行纪合同,居间合同。
一、非诉方式:
1、帮助企业或个人固定双方欠款事实的有效证据。
2、专业讨债公司人员催收、以上门讨债形式固定事实。
3、经债权人授权,对债务人提起上门追讨;专业谈判专家介入谈判协调。
4、以深圳追债公司王总谋划成功催收。
5、协助当事人起草合法有效的借款合同和其他各类合同(如投资协议),确保主体合法有效(例如企业间不允许借贷)、借款利息合法有效(银行同期利息倍数限制、逾期利息如何约定、是否可以约定违约金)。
二、诉讼方式:
1、确定或协助确定诉讼证据,保证案件胜诉,向债权人提供债权处置方案及债务追索方案;
2、查找债务人财产,债务人偿还能力调查及财产线索调查;
3、经债权人授权,双方签订委托合同;争取在我方属地起诉(即运用讨债律师谋略争得诉讼管辖权)。
4、对对方的财产申请冻结保全,采取诉讼保全措施,查封冻结对方财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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